10月26日,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组织召开了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不含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省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水运指、吴江区航道管理处、国家环保部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各施工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工作的介绍,查阅环评报告书及批复、验收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现场踏勘和询问,认为: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和初期营运期间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施工及营运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事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不含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环保验收。
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依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苏南运河吴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整治里程41.455公里,改建桥梁6座,概算投资135365.81万元。工程按照三级通航标准设计,航道底宽不小于70米,航宽不小于80米,口宽不小于90米,最小水深3.2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改建桥梁通航净高7米,净宽80米,主跨采用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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