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局部署开展全市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6-02-25 点击: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港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河港口管理工作,促进内河港口健康有序发展,我局根据省厅港口局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活动作出了细致安排。
“基础年”活动的工作目标是:全面夯实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工作,港口规划、计划、岸线利用、建设、经营、安全、统计、规费征收、行政执法等管理职能全面履行,管理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内河港口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开展“基础年”活动将着重抓住六个重点:(一)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内河港口管理关系,建立一支职权明确、关系明晰、勤政高效的内河港口管理队伍。(二)健全管理制度。在已有管理制度基础上,按照省厅港口局开展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的活动要求,建立健全内河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安全、统计、规费征收、行政执法、信息报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建立基础台帐。认真做好内河港口管理的基础资料积累工作,做好综合管理、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港口统计和行政许可等六类基础台帐。(四)严格规划控制。在《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报批稿)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苏州市干线航道网规划》修编和《苏州市干线航道网控制线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开展以主要公用作业区及重要港区为重点的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尽快形成以总体规划为龙头、以控制性详规为基础的内河港口规划体系。(五)实施专项整治。突出当前内河港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内河港口规范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今年将着重开展港口经营秩序、港口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港口安全监管三项专项整治活动。(六)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明确内河港口的许可职责,明确许可要求,优化许可流程,压缩许可时限,提高许可效率;要按照“许可主体、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间”等要求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要创优服务方式,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提示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延伸服务制等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苏州市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苏州市交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行政许可责任问责制,强化审批人员的责任和审批工作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全力打造行为规范、便民高效的审批运行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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