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交通部门加大“黑车”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26-02-13 点击:0
今年以来,我市“黑车”违法经营现象有所抬头,违法经营的“黑车”已从原先的“黑中巴”、“黑出租”逐步扩大到跨省、跨市范围从事违法经营,火车站、新南门汽车站区域和主要旅游景点“拉客、兜客、抢客”现象愈演愈烈。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迅速发展,部分私家车主受利益驱动,也加入了“黑车”行列,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运输秩序,而且给道路客运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为此,市运管处、客管处连续开展了多项集中整治行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黑车”蔓延的势头。1—5月份,苏州市区共检查各类车辆48740辆次,查获违章车3963辆次,其中无经营许可证“黑车”176辆次,与去年同比增加137.8% 。分析“黑车”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中巴车收购改造后,由于公交线路延伸和班次密度一时难以适应市民出行需要,使部分城乡结合部的黑车经营者有机可乘;二是城市道路改造加快后,部分公交线路、布局处在调整期,整个公交线网布局不尽合理,“黑车”的出现,迎合了部分市民需要,助长了“黑车”增多之风;三是部分私家车车主把自备车作为营利手段,加入“黑车”行列;四是《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对行政管理行为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黑车”的流动性、隐蔽性,使“黑车”性质较难界定,增大了执法难度。 目前,在打击“黑车”存在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的问题:一是执法难。违章经营者拒绝检查,逃逸时有发生,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拒检情况。在以往查处‘黑车’过程中,已发现不少‘黑车’经营者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铁棍等物,有的甚至事后对执法人员进行跟踪盯梢、威胁恐吓,扬言报复,给稽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二是取证难。有的乘客为了方便自己用车或是顾及“黑车”车主情面,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询问取证;有的‘黑车’车主对其违法经营事实采取死不认账的态度,使得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处罚难。许多‘黑车’经营者本身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对其使用的接近报废甚至报废的本身价值不高的车辆采取弃车办法拒绝接受处罚;有的经营者则来办公室无理取闹、寻死觅活,以死威胁,行政处罚较难到位。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将进一步加大了对无证经营“黑车”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力度大大加强,处罚到位难度将进一步增大。 为此,交通部门将在继续从严、从重打击“黑车”的同时,加大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公交线网调整和线路延伸,尽快完成新增公交车的到位工作,推进市区出租车扩容,提高公共交通的满意率、通达率,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需要,从根本上铲除“黑车”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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