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开始实施,苏州公路系统按照“一二三四”的思路,全面掀起宣传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热潮,进一步提升公路行业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构建一个体系。全系统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构建强有力的贯彻实施《条例》组织体系,成立单位主要领导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
明确两项责任。牵头部门认真落实好监督责任,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全程监督,适时开展抽查,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列入了年度考核内容之中。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好自查整改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的自查,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备案、监督执法等相关工作,完善不足和管理瑕疵,增强主动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狠抓三大重点。一是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2011年6月至7月为集中学习培训阶段。全市公路系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从事法制、路政、治超、养护、路网、农路和高速公路质量监督等工作的人员,确保做到人人参加培训。二是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条例》宣传月。各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进行宣传,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三走进”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镇),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抓好《条例》的实施工作。严格遵循《条例》的立法宗旨,切实履行公路安全保护职责,并将贯彻实施《条例》与当前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有序推进各项年度公路工作的同时,确保各项公路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注重四个落实。按照既定方案和工作目标,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把宣贯工作作为促进苏州公路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不走过场,常抓不懈。同时,及时反馈宣贯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与经验,切实掌握在学习贯彻《条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对策,制定具体措施,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条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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