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三项措施规范厂包客运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5-07-28 点击:16
近日,市交通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将采取三项措施切实规范厂包客运市场秩序。
一是制定厂包客运基准运价标准。随着燃油价格的逐步攀升,我市厂包客运行业运输经营成本不断加大,但部分厂包客运企业为争取用车合同进行低价竞争,更有甚者签订无利润、亏损合同,导致行业整体效益不断下降,企业车辆成本亏损,服务质量下降。因此,对厂包客运市场实施统一的运价标准已迫在眉睫,这也是抑制厂包客运市场恶性竞争的有效手段之一。为此,市交通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在全体会员单位讨论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常务理事和全体会员大会,出台了厂包客运基准运价标准,在厂包客运行业全面实施。同时,要求全体会员单位在经营中严格执行《苏州市厂包客运基准价格表》,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采取恶性压价的形式争夺业务,如有会员单位违反的,经查实将按照《苏州市交通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行规行约》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是制定苏州市厂包客运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制定是我市厂包客运市场发展、规范的需要,更是广大厂包客运企业和服务单位的要求。我市原有60多家厂包客运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极不规范,其内容有的过于简单,合同却只有寥寥百字,有点合同买卖双方责、权约定不明或不细,这使得合同双方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为此,市交通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高度重视,就目前厂包客运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在考虑我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了修改,并请市运管处法律顾问专门进行了审核,最后经全体会员单位充分酝酿,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实施。今后,对于新增厂包客运运力签订合同的,一律使用《示范文本》;对其他情况的,引导企业使用《示范文本》。分会将采取不同方式,了解各单位使用《示范文本》情况,并提请行业管理部门,将使用《示范文本》情况作为今后新增厂包客运运力重要的依据之一。
三是与全体会员单位签订承诺书。为有效地保证分会章程、行规行约的实施,确保全体会员单位履行会员义务和责任,严格遵守分会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苏州市厂包客运合同(示范文本)》及厂包客运基准价格,市交通运输协会厂包客运分会和全体会员单位签订了自律承诺书,以维护、改善厂包客运行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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