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交投集团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5-06-08 点击:3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必须具备“六种力量”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近日,苏州交投集团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苏州交通投资集团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集团及下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和管理,切实规范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
明确行为标准,树立行为规范
《规定》明确了“八小时以外”提倡的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参加社区便民、利民、为民等志愿活动;遵守各项家庭伦理道德,和睦相处,对家庭成员的不廉洁、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止等7种行为。也列出了不得散布、传播有损国家声誉和诋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在公共场合、社交媒体发表、回应、转发不当言论和低俗、负面信息;不得寻衅滋事或利用职务影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或出入色情服务的场所;不得参与各种迷信、赌博、色情、涉毒等违法乱纪活动等13条禁止行为清单,要求集团全体职工对照13条禁止行为清单,自觉在“八小时以外”主动做到不参与、不违反。
创新方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教育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家属建立沟通联系,将员工在单位表现、工作实绩、奖惩等情况向家属通报,引导、激发家属做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作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的协同配合,通过大数据平台及时了解员工“八小时以外”违法行为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核实后进行严肃处理。坚持以制度约束、规范、引导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形成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合力共管的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提升监督实效
对员工“八小时以外”出现13条禁止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由集团党委及各直属企业党组织根据情节、后果轻重进行处理,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警告、记过、扣除绩效奖等处分;特别严重的予以劝退、开除。党员、管理干部违反规定的,比照员工从严从重提级处理。公司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情况纳入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依据。
下一步,交投集团将督促各直属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单位规范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国企干部职工作风效能提升,筑牢遵纪守法、阳光清廉的思想防线,打造清正廉洁、担当作为的干部职工队伍,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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