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签订区、镇两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

发布时间:2025-05-29 点击:6
为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吴江区签订区、镇两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区政府与8个镇政府(开发区)签订了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办事机构和工作经费;乡镇政府、村组和船户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健全乡镇船舶、农用自备船舶和旅游船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农用自备船舶和操作人员年度评估制度;乡镇政府每年要举办一次乡镇管船人员学习培训班,传授农船技术状况评估、船舶安全航行、水上交通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总结和交流乡镇农用自备船舶管理的经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节假日、烧香庙会、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期,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源头管理和预控,必要时要指派专人加强巡查和值班;及时制止农用自备船舶违法载人和超载航行等违法行为,杜绝非载客船舶违法载客现象,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途径教育船户和群众养成主动拒绝搭乘或租用船舶载客的安全意识,特别是要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养成拒绝搭乘农用自备船舶外出的安全意识;乡镇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必要的奖惩,以弘扬先进,鞭策落后。
在上门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吴江海事部门工作人员还主动当起了安全宣传员,向各部门宣传农用自备船安全知识,并根据各镇管辖区域特点提醒他们注意水上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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