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和江苏省明确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城市与试点部门,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体制改革上寻求突破,在机制运行上谋划创新。
一是明确“1”个执法机构。将乡镇交通综合管理所并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增设区镇执法中队。围绕道路运输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制度+技术”新型执法管理模式,初步实现职责范围内菜单式管理。以综合执法大队为轴心集约化管理、统筹调度,以执法中队为支撑网格化监管、精准出击,基本形成简约高效、职责清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二是抓好“2”套管理体系。对外梳理103项行政权力清单和182项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重大信息发布。建立长三角运政稽查联动、交通运输违法110联动等长效业务协作与联动机制。对内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执法行为规范、举报案件处置管理等管理制度,细化案件查办流程,合理划分行业管理职责界面,加强业务协作。三是完善“3”个业务平台。初步建立覆盖昆山全市范围水陆运输业户、客货运输站场、港口作业码头、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危化运输集散点、维修企业坐落点位、县乡路网构架等大交通基础数据的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双随机检查的实际功效;基本完善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案件统一的行政处罚平台,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依托“诚信昆山”网络平台,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打造对外信息公示平台,实现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网上双公示。四是健全“4”项工作机制。执法大队与行业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健全联动协调机制;针对各网格区域差异调配执法力量,完善执法统筹机制;密切关注行政执法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制定执法监督管理制度,成立执法督查组,强化网格巡查、督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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