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海事部门发出倡议防止太湖发生水污染事件

发布时间:2024-08-09 点击:57
近日,镇江市发生苯酚污染长江水源、造成饮用自来水异味的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非常重视。为防止太湖湖区水域发生类似事件,市城区地方海事处立即向环太湖各海事部门发出了一份《进一步加强太湖湖区水域防污染工作的函》,倡议兄弟部门根据2008年4月联合发布的《太湖湖区船舶防污染及通航安全联合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海事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太湖各入湖口设置“危险品船禁止驶入”的警示标志牌,全面禁止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油船进入太湖湖区水域;二是停止审批在太湖湖区水域设立水上加油站(船)和从事船舶油料补给服务作业;三是加强船舶防污染查处工作,对不配备油水分离器和船舶垃圾桶以及不正常送交船舶垃圾和油污水的船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环太湖海事部门的齐抓共管,增强太湖水源地船舶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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