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组建省内首个汽车维修救援网络

发布时间:2024-07-19 点击:54
为全面提高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整合汽车救援服务资源,满足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的汽车救援服务需求,苏州市运输管理处以交通运政服务热线“96520”为依托,以市区范围内一、二类维修企业为主体,组建“救援车辆标识、救援服务记录台帐、救援服务标准、救援服务规范”四统一的机动车快速维修救援网络,即将于6月28日起投入试运行。
我市汽车维修救援网络由救援服务中心、求救车主、施救维修企业三部分组成。车主向救援服务中心电话求救后,救援服务中心根据求救车主救援地和车型确定最近、最相适应的维修企业并告知求救车主手机号码,维修企业与求救车主取得联系,根据其反映的情况进行施救服务或技术咨询服务。目前该网覆盖范围为苏州市区和吴中区、相城区。在网络服务范围内,车主只要拨打交通运政服务热线“0512—96520”就能获得所需的应急服务。
纳入救援网络的维修企业均是由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标准挑选出的行业信誉度良好、综合维修能力较强、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根据服务规范要求,救援企业外出抢修原则上以能快速排除故障为目的,主要进行一般故障排除如补充燃油、蓄电池应急充电、更换备胎、更换保险丝等作业。救援企业在进行夜间救援服务时,原则上以现场排除故障为主,对于无法排除故障的,将车辆拖回企业,第二天优先安排维修。救援维修企业服务响应时间为:10公里以内自接到电话起应40分钟内到达现场;20公里以内自接到电话起应60分钟内到达现场;超过20公里救援维修企业和求救车主双方约定到达时间。在救援服务收费标准上,抢修工时费、材料费、抢修服务费、拖车费等均按《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有关规定结算。该救援网络启用专用标识,救援维修企业应在施救车辆特定部位粘贴明显的救援服务网络专用标识,并采用统一的救援服务记录和台帐。
市运输管理处负责对救援维修企业进行监督,求救车主对救援维修企业提供的救援服务不满意的,可以拨打交通运政服务热线“96520”投诉。救援维修企业不遵守服务规范或在救援服务中受到用户累计两次有责投诉的,管理部门可责令其退出救援网络,并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
据悉,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组建非盈利性质的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在我省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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