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制定水上执法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6-02-20 点击:2
近日,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完成了《水上执法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制定工作。这是该局为落实省局“严格执法推进年”要求,以配套推进水上执法模式改革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水上执法工作而专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该《规则》旨在保障有关海事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能正确、有效地实施,按照执法业务和层级管理的要求,对执法工作实施具体有效管理。该《规则》主要明确了执法机构部门以及岗位设置、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包括执法禁令、语言规范、仪容仪表)、上航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内务规范、执法交流)、执法监督等方面。
该《规则》在制定前期,局领导就重点强调要把执法人员执法风纪、落实查处分离、上航执法流程、文书制作要求、执法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做好顶层设计,从便于基层落实和有效推进的角度进行制度化明确,切实能在《规则》制定后能有效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督办,进而为形成富有苏州海事特色的执法品牌发挥促进作用。
2015年以来,该局积极创新执法思路,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执法模式改革,其重点内容便是在辖区增设了两个水上执法中队,中队建制跟海事所并列,执法中队主要职责是通过巡航检查对违法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开展统一上航执法,同时将基层海事所工作重心由动态执法转移到对辖区码头、旅游公司等重点对象的源头管理、通航维护、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及法定规费征收上来。通过明确海事所的静态监管主体与执法中队的动态执法主体,减少对过境船舶的重复检查,同时强化执法风纪,亮证执法规范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实行查处分离机制,有效的避免了人情执法、徇私枉法的操作空间,给船户规规矩矩的检查、明明白白的处理,在便利船民的同时也有效彰显了执法部门执法刚性,有效提升了地方海事部门执法形象。


张家港市609座农村公路桥梁排查结束
焦亚飞局长带队赴盐城、宿迁、徐州交通运输局调研学习
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召开2009年度工作会议
苏州市公路处统筹部署“54333”方案持续实现“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苏州市质监站召开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员座谈会
苏州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苏州市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发布
苏州收费公路认真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助力鲜活农产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