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交通局党委针对苏州交通工程在建项目多、投资大、质量要求高,参建单位所有制性质不一、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党员流动分散等新情况、新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党建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单位党组织。凡列入省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都要单独建立指挥部机关党组织;其它规模较大的非重点交通工程,也要相应建立工程指挥部党组织。二是建立各参与交通工程单位党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机制。在交通工程建设期间,负责工程建设的指挥部党组织和各参与建设单位的党组织之间,在不改变各自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由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党组织牵头,建立党建工作协作关系和制度;由上级党组织派驻工程建设指挥部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建立廉政建设互相监督机制。三是建立交通局、指挥部与各参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制度,互通工作情况,共同协商加强和改进参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党建工作的办法。四是建立健全适应交通工程建设新特点的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制度。各参建单位党组织着重强化三个方面的工作:党小组建设、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责任区活动。五是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党建设工作责任制。市交通局党委负全面责任,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党组织和各参建单位的上级党组织负具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工作责任制以签订双向目标责任状的形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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