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条例》于2005年初被列入市人大2007年立法计划,今年6月21日通过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7月26日获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已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7章43条,涵盖了从规划到建设、管理、养护的各个环节。《条例》颁布实施后,全市交通系统掀起了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纷纷开展活动深入领会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以条例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管理,把《苏州市公路条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现将各单位宣贯《条例》的情况汇编如下:
[昆山市交通局]采取多种举措认真宣贯《苏州市公路条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9月18日召开了《苏州市公路条例》的宣贯会。邀请了苏州市人大苏州市人大法工委周文生副主任授课,并邀请了昆山市经济开发区、商务区、各镇分管领导、建管所所长以及交通系统各主要行政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交通局成立了宣贯领导小组,徐志良局长为组长,交通局法制科与公路处负责宣贯各项工作。
二是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一是在公路处办公大楼、征稽所、收费站等处悬挂横幅;二是通过公路网站发布《条例》的实施时间与内容;三是利用电视台流动字幕、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发放《条例》宣传小册子150本,宣传单180份。
三是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昆山市公路处分期分批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吃透《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路政大队于9月13日对强闯施工路段的车辆依据《条例》规定实施了行政处罚。通过《条例》的学习与实施,既增强了服务理念,又提高了工作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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