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苏州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5-05-25 点击:5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月18日印发《苏州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我市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和治理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等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桥梁是连接两岸的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随着我市水运的持续快速发展,船舶大型化趋势更加明显,船舶碰撞桥梁事故时有发生,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从2017年开始对辖区桥梁防碰撞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此次《方案》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国铁集团办公厅关于印发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水〔2020〕6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旨在通过三年时间进一步全面防范化解我市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动实施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行的跨越我市干线航道的各类桥梁。主要任务是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优化桥区水域航道通航条件;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切实强化桥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推动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桥梁隐患自查和综合评估,组织开展通航代表船型研究,推动开展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行动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年底,分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4个阶段进行。
(执法支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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