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我市集装箱运输业,促进沿江港口发展,近日,苏州市制定出台了《太仓港区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近年来,由于苏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集装箱的生成量也大幅度增长。至2006年底,全市一年的集装箱量达到了700多万标准箱。但是,全市集装箱运输企业和运输卡车却发展缓慢。目前全市总共只有1000多辆集装箱运输卡车,而专业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卡车只有200多辆,有一定规模的集装箱运输企业也只有惠苏和国集等几家。集装箱运输企业和车辆都远远不能满足全市集装箱快速增长需要。目前,全市有80%左右的集装箱运输业务被外来、特别是上海的“龙头”运输企业所抢占,从而导致运往太仓港区的集装箱量严重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太仓港区的快速发展。
根据《办法》精神,对享受交通规费优惠政策的集装箱卡车有严格规定。即至太仓港区的绿色通道目前仅限“三区”:一是苏州工业园区所属企业的集装箱运输,二是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所属企业的集装箱运输,三是昆山出口加工区所属企业的集装箱运输。凡是在上述“三区”内从事至太仓港区的集装箱运输卡车,都享受运输管理费和货物附加费等交通规费优惠50%的政策。“三区”至太仓港区的绿色通道路线走向规定是: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昆山出口加工区出发,经312国道、昆太路、新港路(通港路)到太仓港口。这条道路沿线没有一处收费站,可一路畅通无阻地到达太仓港区,故也称为绿色通道。目前,上述“三区”内的集装箱运输量占全市年集装箱运输总量的60%。
《办法》对集装箱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也作了明确的准入规定。对集装箱运输企业准入有4条规定:本市集装箱专业运输企业,具有10辆以上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集装箱运输车辆准入有三条规定:车况良好,证照齐全,并办理相关保险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车辆载重吨位在20吨以上,运输马力260匹以上;运输车辆装有gps车载系统。符合上述准入条件的集装箱运输企业,即日起可向市运输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等;市运输管理处接到申请后,会同相关部门对照准入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进入的决定。
《办法》的出台,对于降低集装箱运输成本,加快全市集装箱运输业和太仓港区发展,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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