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市交通局把加快发展农村交通看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苏州的重大举措以及交通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行动。
(1)建立加快农村交通发展新机制。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客运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市、县级市(区)、镇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建立权责分明、统一协调的农村客运管理体系。
(2)同步推进路站运建设步伐。对照年内实现村村通的目标,对农村公路、场站、农公线路系统规划、同步实施。重点抓好县、乡道网规划调整后的不达标项目、断头路、标志标线以及四级公路上会车区的建设。制定乡镇客运站、农公候车亭三年建设计划,年内新建、改建26个乡镇客运站。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积极推广镇级公交网建设,年内实现村村通公交目标。
(3)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切实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农村公路好路率不低于80%。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客运站经营管理机制,明确客运站建成后的管养责任主体和经营主体,切实发挥建设成效。
(4)大力培育面向农村的物流市场。依托农村公路和客运网络,鼓励通过小件快运、特色配送、货运专线等灵活多样的物流组织形式,引导建立生产资料、消费品和鲜活农产品的快速配送、储存、包装体系,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证农产品新鲜上市、降低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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