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路全面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发布时间:2024-09-06 点击:50
近日,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在苏州公路路政部门全面推行。苏州公路路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说理”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说理释法,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立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全力推进说理式处罚文书实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实施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是对传统处罚文书的改革和创新,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是消除执法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对立情绪,有效缓解矛盾冲突,全面衡量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机关形象的有效途径。为了推进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公路执法的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增强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市路政部门结合执法办案的实际,制作统一的标准说理式处罚文书“样本”,供路政人员参考借鉴。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了路政人员对说理式执法文书重要性的认识,使路政人员熟知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具体要求,而且按照“样本”能顺利准确地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并能在日常执法实践中正确运用,确保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深入推行。
二是说理论据,规范执法。说理式执法文书,就是针对案情说理、根据事实说理、依照法律说理,实现摆事实、讲道理,使当事人真正明白自己错在哪里,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做到当事人心服、口服,有利于促进案件的早日结案,有利于当事人认错服罚,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降低和减少复议和行政诉讼。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路政处罚文书的透明度和说理性,促进了执法队伍的廉政建设,杜绝和预防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胡作为”,有效地控制错案的发生。
三是以理服人,和谐执法。说理式执法文书包括当事人情况、案件来源、违法事实、证据列举、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法律适用和定性、定性处罚等。因此对路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不断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掌握专业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把道理向当事人讲清楚,把案件事实说理清楚,法律适用说理明白,情理说理到位,真正做到“以理服人,和谐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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