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月中旬以来,长江枯水期的到来和秋干少雨,太湖流域水位和流量持续走低,京杭运河苏州段已全面进入枯水期。苏州地方海事部门针对枯水期通航特点,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一)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时,严格审查、控制船舶的吃水情况,提醒船舶做好防搁浅等安全工作;密切监测运河水位变化和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通过可变情报板、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通报给船员。
(二)加强日常巡航检查,重点加强对京杭运河、苏申内、外港线等干线航道等易发生船舶搁浅水域的巡查;严厉打击超载和超限航行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彻底消除事故苗头。
(三)开放电煤等重点物资枯水期“绿色通道”,优先报港、优先放行,全力保证第一时间通过,对大型煤组实行护航、助拖等措施,防止发生搁浅等事件。
(四)针对枯水期间辖区航道水深变化情况,与航道部门沟通,及时清除航道淤泥、浅滩,为船舶航行提供良好通航环境;强化执法船艇保养,确保随时应对辖区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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