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等领导赴太仓市调研,开展对《苏州市公路条例(修改)》修改稿立法座谈会,听取对《条例》立法修改意见。与会人员针对《条例》内容,在加强公路监督管理、公路绿化职责明确、城市道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对于《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将对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和评估,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据悉,如《条例》实施后,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竣工后五年内或者大修的公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在公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太仓市公路管理工作走在苏州市前列。该市完善了路政大队内部机构设置,农路管理形成了三级管理网络,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深入开展了路政巡查规范年活动,开展了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巡查与处罚分离以及巡查标准编制等工作,创新了公路管养举措;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418辆次,卸载货物538吨,为城乡居民安全、便捷、舒适出行营造了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张家港――海事管理抓“四化”昆山“绿色运政”被评为江苏交通十大服务品牌常熟出口加工区B区通过九部委联合验收张家港“港城车大夫”开通微信平台服务车主群众张家港市综管所三举措推动信息化建设为综合执法提供智慧支撑智能化集中整治 17辆非法网约车“现形”太仓市正式启动“路长制”织起公路共管共治网吴中区养路费征稽所加强基础管理优化征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