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运政管理的社会监督职能,规范运输市场管理中的举报投诉处理程序,解决一些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日前,苏州市运输管理处制定并公布了“苏州市运政管理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要求全市运管、稽查部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制度对举报投诉的受理、转办、催办和结案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规定各受理部门在受理举报投诉后的24小时内必须完成转办工作,接受转办的单位在接到转办单起7天内必须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根据要求予以答复。制度还要求各市、区举报投诉受理部门认真做好辖区内的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市运管处每季发一次情况通报,年终对辖区内各市、区的举报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凡举报投诉处理率达不到95%的,予以全市通报,并取消条线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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