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面闭环监督 交投集团出台《跟进督办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12 点击:63
为扎实推进中央、省、市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及交投集团各项决策、工作部署的落实落地,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促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圆满完成,近日,苏州交投集团制定出台了《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跟进督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重要事项落实督办、重点问题整改督办,为切实提高集团管控和国有资产监督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创新探索督办体制机制
《管理办法》共分为十四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交投集团工作实践,探索建立分类管理、立项分办、及时跟进的督办工作制度,为集团公司的跟进督办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进一步规范完善集团制度体系建设。
实施全覆盖跟进督办
《管理办法》围绕重要事项落实督办、重要问题整改督办两大类明确纳入督办范围的12个事项,除把各公司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集团各项决策、战略规划、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督办范围,还将集团及上级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影响大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情况纳入督办范围,同时关注集团各项专项督查及安全生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注重及时跟进,做到全覆盖跟进督办。
实施闭环监督管理
《管理办法》明确督办责任主体,对督办事项制定督办联系单,逐项登记编号,明确督办内容、承办单位、督办意见和办理时限,承办单位针对督办事项需制定落实计划、明确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督办事项并反馈。督办事项完成并达到立项要求、实现流程闭合后结案,做到重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闭环监督管理。
明确规定督办执行纪律
《管理办法》明确将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个人的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的考量因素,同时将督办工作与惩处制度有机结合,为督办事项高效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
《跟进督办管理办法》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一次积极实践,得到国资委充分肯定,被转发市属其他国企参考借鉴。下一步,交投集团将认真执行《跟进督办管理办法》,以跟进督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以问责倒逼重要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提高集团管理成效,为加快打造“千亿级”综合交通产融集团、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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