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地方海事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26-02-17 点击:0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常熟地方海事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七项原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常熟地方海事为此次规费的停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将相关文件传达到辖区各征收点,严格规定了停收规费的时间节点,着重强调票据开具检漏、票据汇缴、手工票据系统录入、空白票据处置、印章管理等注意事项。目前该项工作正平稳推进。此次7项收费的取消并未对地方海事规费征收产生太大影响,截至十月底,常熟地方海事处已经提前完成了本年度规费征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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