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通过省政府审查

发布时间:2025-10-19 点击:9
2012年7月31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运输厅在南京市联合组织召开了《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审查会议。省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南京军区驻江苏航务军事代表处及苏州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昌保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和专家在听取《苏州内河港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汇报后,一致认为,规划报告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和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等新要求,内容完整,基本达到交通运输部新颁布的《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的要求。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并经批准后,可以作为未来一段时期内苏州内河港发展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根据部、省有关内河港口布局规划的意见,苏州内河港是我省地区性重要内河港口和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及与周边地区物资交流的重要依拓,是区域性现代物流平台,是沿江苏州港的延伸和必要补充,是集装箱运输的内河喂给港。本次《规划》将苏州内河港划分为市区港区、张家港港区、常熟港区、太仓港区、昆山港区、吴江港区共6个港区,并根据苏州市内河岸线资源的特点,将苏州内河港口岸线分为公用港口岸线、临港工业港口岸线、旅游客运岸线和预留发展港口岸线四大类,规划布置20个重要作业区、19个一般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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