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航道处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宣贯工作座谈会暨年度法制会议,全系统法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以及6家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代表座谈会,会议邀请了中外运高新物流苏州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代表。会上,市航道处向各位代表介绍了《航道法》的出台时间、出台背景、意义及对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对代表们现场提出的问题、存在的疑惑面对面解答,受到各位代表肯定。会议结束时,市航道处将《航道法》单行本等宣贯资料送到代表手中,请他们把《航道法》带回自己企业的同时,也向整个行业开展宣传。
随后,市航道处召开了全系统《航道法》宣贯座谈会暨年度法制工作会议,会上,各基层单位就今年以来《航道法》宣贯工作开展情况和2015年度法制工作重点进行了交流。截止日前,人民网、新华网、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等各类媒体对苏州全系统《航道法》宣贯工作进行了主题报道150余篇次,共发放《航道法》等宣贯材料1500余份,悬挂横幅22条,推送专题微博、微信信息40多条,利用led、大屏幕等轮番播放宣贯信息200余次,取得预期效果。最后,市航道处明确了下阶段工作重点:一是继续以省、市主管局文件精神为要求,开展好《航道法》宣贯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执法文书标准化工作,推进航政许可闭合管理工作;三是通过日常管理、调研等,积累《苏州市航道管理条例》、《苏州市航道管理办法》修订资料;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维护好航产航权;五是以执法人员大轮训为契机,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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