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港口工作会议和全省内河港口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理顺港口管理职能,理清工作思路,推进辖区内港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2月25日,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召开了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发和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推进会,全部部署和推进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发和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相城区交通运输局全体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局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交管所长参加了会议,市局港口处到会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宣讲,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银福同志主持会议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顾银福局长会上指出,全面加强和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管理,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依法履行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是《港口法》和《江苏省港口条例》赋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强化港口行业监管,促进港口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确实做好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发和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吃透文件精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货物港务费征管工作,必须做到合法合规征收;二是要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码头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主动地申领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履行缴费义务;三是区航道处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工作调研,全面核查辖区内港口经营人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台帐资料,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积极履行局赋予的相关港口管理职能;四是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各乡镇交管所要全力配合,全面推进港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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