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查超限大件运输车辆

发布时间:2024-07-13 点击:86
1月11日,张家港市交通运输部门查处一起违法超限运输大件案件,共查处违法车辆5辆。
11日中午,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新中队在巡查时发现,朝东圩港路停靠5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不可解体设备,占据了大半幅路面。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5辆运输车辆分属2家洛阳某运输有限公司,装载货物为出料段筒体,货物送往张家港市大新镇某码头。经测量,5辆车车货总宽、总长均超过规定运输标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的规定,涉案车辆均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属于违法超限运输。
由于违法车辆较多,装载大件移动困难,本着快速、精准、高效原则,大新中队与锦丰中队、案件处理中队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及时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同时协调卸货码头,对接大件货物卸驳载事项,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阐明违法超限运输危害,督促其尽快办理超限运输相关许可手续。12日上午,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5辆超限车辆全部完成卸驳载。
2022年,张家港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强大件运输领域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大件运输车辆事中核查,在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过程中加大对大件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对无大件货物运输许可或与许可事项不符的大件运输车辆按要求严格查处并追溯货物装载源头;同时托治超信息系统、动态称重检测系统、车辆gps轨迹等信息化手段,对大件运输车辆实际运行轨迹进行比对,强化大件运输事后监管,积极营造良好公路运输环境,有效保障公路畅通、安全、有序。
(张家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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