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局邀请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徐苏和与市社保局劳动争议仲裁处胡敏副处长,给系统内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事管理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80多人授课,重点解读了《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简称“两法一条例”)条文,梳理了“两法一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焦点问题和解决方法,讲课运用了大量的仲裁案例,生动地诠释了企事业单位平时做好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市局相关业务处就进一步贯彻执行“两法一条例”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继续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十一月中旬前完成“两法一条例”宣贯和培训工作,《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要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层培训一遍;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所有单位都要建立公示栏,对宣贯的内容本单位要进行备案。二是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清理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凡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进行讨论,十一月底前将按民主程序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报市局备案,并完善职工档案管理、劳务派遣、人事代理、非全日制用工等劳动合同台帐。三是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各单位要以工会为主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小组,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争取将99%左右小额案件通过本单位调解解决。市局拟于十二月中下旬,组织对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争议调解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苏州交通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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