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8月23日,市交通局发出通知,要求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是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该局成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同时要求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扎实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尤其是公路管理机构迅速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因地制宜采取举办讲座、报告会、学习研讨班等形式,分期分批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吃透《条例》精神,掌握《条例》内容,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时,要将《条例》学习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五五”普法活动等结合起来,注重学习培训的效果和质量,为全面正确实施《条例》提供保证。在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条例》的社会宣传力度,集中一段时间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各级交通部门结合实际,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今年公路交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要抓住实施《条例》的重点,不断深化管理。加大对公路超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好路产路权。积极争取,通过座谈等形式,争取获得更多的外部支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执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加强执法监督,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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