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出台,文件对小型客车重大节假日免费放行做出了详细规定。
一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和非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是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三是免费通行的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独立收费大桥、长江隧道和机场高速公路)。
四是对于人工收费车道,仍实行“一车一落杆”制度。当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时,驾驶员应主动减速,待栏杆抬起后免费驶离收费道口。对联网高速公路,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时需领取车辆通行卡,出口时交还车辆通行卡后免费驶离。对于安装有电子不停车车载设备的小客车正常通行etc车道,免收车辆通行费。
五是特殊情况:行驶联网高速公路的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出口时,如无车辆通行卡或损坏车辆通行卡的,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12〕218号)规定,交纳通行卡赔、补偿费(每卡50元),在规定时间内免收车辆通行费;对不能明确判断的车型,驾驶人员应主动出示车辆行驶证,接受收费人员的核实。符合规定车型的,免收车辆通行费,其他车辆应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今年,国庆节是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节假日,且中秋节与国庆节假日连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2年中秋节当日(9月30日)视为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免费通行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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