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处四个规程构建强有力惩防体系

发布时间:2024-05-23 点击:89
根据市廉政办《关于推进2008年全市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实施意见》(苏廉办〔2008〕1号)和市交通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廉政办〈关于推进2008年全市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精神,市公路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四个工作规程,以实现压缩权力空间、规范权力运行、实现分权制约、形成权责一致,最大限度地防范廉政风险。
自3月份以来,市公路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相关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此后按照有步骤地在全市全系统各部门展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针对性建立防控措施。目前,各工作部门已经全面制定完成廉政风险防控监察责任分解,并针对存在廉政风险的工作内容绘制流程图,给出防控方案。同时,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工作规程》、《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公路施工路段管理保证金收取工作规程》、《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收取工作规程》、《苏州市公路管理处养路费征稽车辆报停规程》四项规程,对市公路处四项惩防制度重点项目进行了责任分解,通过绘制流程图、明确执法依据、公布工作时限等,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构建强有力的惩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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